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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稅務法務 (36)
- Oct 21 Wed 2009 13:36
生活稅務與法務/拆屋還地 先下手為強
- Aug 27 Thu 2009 16:07
名家觀點/司法審判 不該關在象牙塔裡
名家觀點/司法審判 不該關在象牙塔裡
- Apr 29 Wed 2009 15:27
生活稅務法務》共有地約定不分割 最長30年
生活稅務法務》共有地約定不分割 最長30年
- Apr 02 Thu 2009 08:26
樂活節稅》撫卹金列遺產 平白多繳稅
張恆(化名)是山泰化學的總工程師,對有機化學的調配、混合、量產製造有相當的貢獻。在一次化學反應的實驗發生了嚴重的爆炸,張恆不幸遇難,張恆因公殉職,山泰化學除了發放年終獎金250萬元外,另核發退休金450萬元,撫卹金、互助金計650萬元。
- Mar 25 Wed 2009 10:12
動產達成買賣合意 就算數
- Mar 25 Wed 2009 10:09
已繳納舊版遺贈稅 不退還
- Mar 12 Thu 2009 12:10
樂活節稅》配偶拋棄繼承 小心得不償失
樂活節稅》配偶拋棄繼承 小心得不償失
- Nov 03 Mon 2008 14:15
寰宇法務》景氣寒冬 勞工怎麼辦?
- Oct 22 Wed 2008 19:12
生活稅務法務》時效消滅 有理也告不贏
有些債務,因為請求權的時效消滅,再也討不回來;有些官司,因為當事人動作太慢,再有理也告不贏對方。
- Oct 16 Thu 2008 15:16
樂活節稅》善用保險 有助降低遺產稅
呂旭明(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 Oct 16 Thu 2008 15:08
拋棄繼承 不影響差額請求權
財政部表示,生存配偶選擇拋棄繼承權,在申報遺產稅時,將不得扣除配偶445萬元扣除額,但並不影響配偶主張行使民法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以降低應課稅遺產的權利。
- Oct 08 Wed 2008 03:25
生活稅務法務》惡意取得房產 不受法律保護
有一對兄弟,命運大不同。弟弟從小讓膝下無子的姑姑收養,姑姑後來栽培弟弟到美國留學。哥哥看到弟弟有這麼好的發展,心裡不是滋味,便有意無意地常去探望姑姑,爭取姑姑的好感。
- Jul 02 Wed 2008 12:09
生活稅務》離婚前脫產 聰明反被聰明誤
兩個國中生阿男和小美,家境不錯,但不喜歡唸書,在校園偷偷談起戀愛。阿男讀國三,小美讀國一。戀情持續兩、三年,兩人居然有了愛的結晶。當時小美才15歲,還沒畢業,阿男雖然已經出社會工作,但也只有17歲。
- Jun 18 Wed 2008 11:38
生活稅務法務》不要隨便當董事
甲公司是公開發行公司,經營電腦相關業務。某次召開股東會時,甲公司董事長得意地透露,去年在下游廠商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累計用1,800萬元買下六成股權,成為乙公司的重要股東,並進而影響乙公司的決定,讓甲公司以正常價格的八成向乙公司購得貨物,市價1億元的貨物,甲公司只要付8,000萬元,現賺2,000萬元。
- May 07 Wed 2008 10:07
生活稅務與法務》一男遺產 兩女爭奪
甲讀大學時在台北租房子,房東是個年輕寡婦乙,三餐都幫他料理,結果日久生情,兩人未婚便生子。甲的老爸是南部大地主,知道之後,勃然大怒,覺得寡婦的年紀比他兒子大一輪,而且只有小學畢業,強烈反對,託朋友在台北買房子給兒子住,禁止兒子再和寡婦交往,但認養了孫子。
- Mar 26 Wed 2008 11:28
523結婚新制 新人親赴戶所登記才有效
民法新制將於今年5月23日實施,公開儀式即具法律效力的婚姻制度將改採登記制,新人須親自到戶政所辦理結婚登記才具效力,結婚證書也由戶所制定發放。台北市信義戶政事務所募集光復後至今的結婚證書,於四、五月舉辦「結婚證書主題應用展」,讓民眾感受跨時代的喜氣。
- Mar 26 Wed 2008 10:38
判決前往生 離婚官司白打
在一場日本櫻花之旅,喪偶多年的甲先生邂逅剛成為寡婦的乙小姐。甲先生的公婆很開明,而且他兩個兒子也都讀到大學了,既然他和乙小姐來電,回台灣後就公證結婚,也避免宴客驚擾雙方親友。
- Mar 04 Tue 2008 09:35
施部長講法》假規定 真效力
施部長講法》假規定 真效力
- Feb 20 Wed 2008 12:07
生活稅務與法務》補償金列遺產 有例外
最近,國稅局發布新聞稿,說土地徵收補償金要列為遺產課稅,但是也有例外。
- Feb 19 Tue 2008 11:51
施部長講法》公司責任 經營者得扛
甲公司的業務不佳,公司負責人於是指示同仁透過關係到另一家公司「要」了一些跟專利有關的業務機密文件回來,然後進行產品仿冒。後來被查獲,對方要求賠500萬元。公司股東認為主意既然是負責人出的,賠償的錢也要由他出。但負責人認為自己是為了公司好,所以「當然是公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