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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眾多台商而言,社會保險金是勞動合同法實行後,另一個「大地雷」。

東莞台商協會東城分會秘書長李文誠認為,要求企業為所有員工投保全險,將會窒礙難行。他建議,各地的台商協會應當主動跟當地勞動局協調施行細節,在合法的空間內,減少廠商的成本壓力。

李文誠說,多數台商現在最擔心的問題,不只是加班時數、經濟補償金的爭議。而是負擔最重的強制社保費用。

根據中共法令規定,社會保險金包含企業養老、地方養老、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五大塊。光企業養老部分,勞資雙方每月需平均分擔153.6元人民幣。若再加上其他四項,企業每月就要幫每位員工付出221元。

李文誠說,大多數企業以往在申報社保的投保人數時,往往以多報少。即便有申請保險的,多數也只有含醫療和失業保險兩部分,總計才24元。

他說,若現在政府要強制所有企業員工都加入全額保險,企業每年至少要多出10多倍的人事成本。對所有型態的企業而言,都是一項極為沈重的負擔。李文誠敲著計算機一算,「每年公司光賺的錢,光付社會保險就去掉一大半了吧!」

但是,若企業不為勞工投保,等於公然犯法。為此,李文誠建議,由台商協會各地分會的幹部,統一跟當地社保局和勞動局協商,在讓大多數員工投保的前提下,允許少部分人投保全險,其他勞工則只需加入最低標準的醫療和失業保險兩部分。

李文誠也說,官方要強制所有大陸勞工加入全額的社會保險也有困難。他說,光企業養老,員工每個月就要多支付76.8元,「要員工每個月多付錢,他們才不幹!」

此外,由於廠商太多,社保局若要一一協調並監督企業投保情況,太複雜、也太耗時。因此,他才建議,由各地台商分會出面,向當地勞動部門調解投保社會保險時,可能引起的爭議。

【2008/01/1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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