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還地 先下手為強
早年鄉下農地不值錢,允許別人在地上蓋屋並不是什麼新鮮事,現在土地值錢了,陸續出現「拆屋還地」的爭議。拆不拆得成?主要看時間多久了、那一方先採取法律行動,時間一久,通常先下手者占優勢。
秀才(化名)和進士(化名)是兩兄弟,感情非常好,住在台中市,兄弟倆繼承了1甲農地(約2,934坪),兩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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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觀點/司法審判 不該關在象牙塔裡
明基電通涉內線交易案昨一審獲無罪判決,法院在審理此案上,顧及企業在國際競爭與海外人才需求的實際狀態,考量到當時法令不健全的情況,判決結果對後續相關案件有正面意義,可說相當值得肯定。
法律的邏輯推演有時而窮,為了營造競爭環境與競爭利基,司法不能關在象牙塔裡看待。從這樣的判決結果可以看出,法院是尊重企業經營的彈性與董事會的經營判斷,十分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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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稅務法務》共有地約定不分割 最長30年
半世紀不見的同學A女士,最近北上找我,說婚後生二男一女,均已婚嫁,七年前先生過世遺留台中某處土地 (未重劃無法蓋合法建築物)約800坪,五年前辦妥繼承,三位子女老大、老二各分320坪(40%)、老三分160坪(20%),由較清苦的老大蓋鐵皮屋,協議書上並載明:全體同意老大蓋鐵皮屋出租,每月給付老二2萬元、老三1萬元,惟十年內不得分割。
前五年相安無事,沒想到老二、老三因不景氣相繼失業,又嫌老大從未曾調整租金,目前明顯較市價低很多,若能調漲大家也能多分些,更逢台中縣市升格院轄市在望,三人嫌隙更深。此時,因舊租約要到期,A女士的表弟B正開始從事土地投資,願高價購買,老二及老三心想,雖有土地法第34條之1優先購買權規定,反正老大買不起,就在未通知老大、B 也不了解法令之情形下,逕自過戶完成。其後老二、老三除向老大表明應有部分已賣給外,也代B向老大表明,希望分割土地成兩塊,以利B重蓋大型賣場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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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恆(化名)是山泰化學的總工程師,對有機化學的調配、混合、量產製造有相當的貢獻。在一次化學反應的實驗發生了嚴重的爆炸,張恆不幸遇難,張恆因公殉職,山泰化學除了發放年終獎金250萬元外,另核發退休金450萬元,撫卹金、互助金計650萬元。
張恆遺有一對子女,張妻為抹平此一痛苦的傷口,選擇儘快處理後事,所以在領取退休、撫卹金後,全部以現金遺產方式,連同一棟1,350萬元的房地產,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總額2,700萬元。
國稅局受理張恆的遺產稅案件時,發現繼承人列報的幾乎都是現金遺產,以及一棟公告現值及評定價值1,350萬元的房地產,因符合簡化查核案件,不到一個月時間,國稅局即按申報額予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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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達成買賣合意 就算數
好友A先生在台北開設甲公司,專賣日本進口貨,三年前景氣好時,公司經理B領了很多獎金,為了節稅,借用公司名義購買一部高級汽車,近來因日圓升值,以致業績大幅滑落,只好將車以60萬元賣予同業C,一手交錢一手交車,但沒有到監理機關辦理過戶。
某天C開車去喝酒,車停路邊,喝完後爛醉,找不到車,也怕酒駕遭罰,因此坐計程車回家。隔天酒醒想去牽車,卻發現車子被偷,於是報警處理。事實上,贓車早已因超速被警方攔下,警方馬上依監理資料通知甲公司去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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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繳納舊版遺贈稅 不退還
財政部明訂,新版遺產及贈與稅法在今(98)年1月23日施行前的財產贈與,如已超過原免稅額111萬元,繳納的贈與稅均不予退還;1月23日以後合計全年贈與總額未逾220萬元部分,仍可享有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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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活節稅》配偶拋棄繼承 小心得不償失
意一帆風順,在商場上可謂呼風喚雨,日進斗金,不出數年已成為億萬富翁,而且三妻四妾隨之而來。但由於尤君保密功夫到家,太太完全被蒙在鼓裡。
民國95年2月間,尤君在一場高速公路的車禍中不幸罹難,尤妻為使整個遺產順利移轉給兩個兒子,尤君過世後,即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在整理尤君遺產後,繼承人向國稅局申報尤君遺產總額1.78億元,免稅額及扣除額共計1,4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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寰宇法務》景氣寒冬 勞工怎麼辦?
今年以來全球經濟衰退及金融風暴,嚴重衝擊國內各產業,企業陸續傳出大幅縮減人事成本因應景氣寒冬。由於勞資關係建立於企業存續經營之前提下,在雇主業務及財務狀況不佳時,勞工如何與雇主共體時艱避免資遣?萬一雇主裁員時,又該如何保障權益?筆者願分享實務經驗,說明如後。
一、協議調整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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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債務,因為請求權的時效消滅,再也討不回來;有些官司,因為當事人動作太慢,再有理也告不贏對方。
有位L小姐繼承父親的遺產,沒多久就在老公L先生慫恿下,把二分之一持分過戶到先生名下,卻發現她給先生的不動產很快被法院扣押。
原來2003年4月1日,L先生和朋友W先生相聚,談到債務問題。W先生知道L小姐娘家有錢,原本要L先生用L小姐的名義開本票好求償,但L先生怕被罵,先用自己的名義開沒寫到期日的本票,並保證有事會要L小姐幫忙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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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旭明(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錢多多(化名)生前最不喜歡一種人來拜訪他,那就是保險人員。由於他人如其名「錢多多」,保險人員一天到晚要他投這個險、保那個險,所以每次保險人員要約時間拜訪他時,錢多多總是避得遠遠的。但人算不如天算,人終究還是難逃一死。錢多多過世後,繼承人對他的死倒不傷心,但想到他的遺產全部都是不動產和非上市公司股票,要到那裡去籌那麼多現金來繳納遺產稅,就覺得非常擔心,但為儘快分配遺產,繼承人還是得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其中不動產公告現值就高達4,625萬元,非上市公司股權淨值也有3,724萬元。
國稅局人員核對錢多多的財產總歸戶資料和繼承人申報的不動產遺產後,並無問題;但非上市公司股權淨值部分,因投資金額極大,且錢多多投資的公司有很多家,便逐一調閱各公司資產負債表,重新核算股權價值,結果發現被投資公司帳上土地均未重估;錢多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也未按繼承日收盤價調整,未分配盈餘也未按稽徵機關核定數計算。經國稅局人員重新核算錢多多的遺產稅,非上市公司股權淨值達5,673萬元,全部的遺產總額核定為9,938萬元,減除免稅額、扣除額後,遺產淨額還有8,513萬元,應納遺產稅為2,877萬元(8,513萬元X41%-累進差額6,130,700元=2,87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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