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訊息》

2006.09.22  工商時報

員工分紅費用化 2大配套出爐

楊穆郁/台北報導



員工分紅費用化將在九十七年元旦開始實施,為降低對高科技員工獎勵制度的衝擊,證期局長吳當傑廿一日表示,擬開放員工認股權、庫藏股轉讓,在股東大會的同意下,可以低於市價進行,做為配套措施,預計同步自九十七年開始實施。



吳當傑表示,我國資本市場致力推動的公司治理,就是以資訊透明化做核心,來推動市場發展,如果資訊不夠透明,其他任何發展都是做白工、都會泡沫化。



吳當傑強調,最近幾年我國於資本市場的資訊透明化上,在各種國際評鑑最常被扣分的項目,就是「員工分紅非以費用入帳」;對員工分紅非以費用化之會計處理,外資也最常詬病,認為可能潛藏虛盈實虧的情形,而今年商業會計法修正後,企業已不能再以法令限制,拒絕將員工分紅費用化。


吳當傑表示,員工分紅費用化後,必然對企業產生一些影響,包括賦稅問題、財務報表之處理、員工獎勵制度等,其中,對員工獎勵方面,可以輔助的配套措施包括員工認股權、庫藏股、限制型股票。



其中,限制型股票必須修改公司法才能施行,恐怕緩不濟急,而員工認股權證、買回庫藏股讓售員工,只要修改相關施行辦法即可,證期局在經過公聽會後,將決定只要經股東會通過,員工認股權,可以低於市價認購、庫藏股也可低於市價讓售給員工。



由於非公開發行公司部份的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吳當傑說,必須等經濟部通過相關配套措施後,公開發行、非公開發行公司即可同步施行。



至於員工分紅費用化的會計報表處理,證期局六組組長張淑惠表示,每季均必須根據公司章程訂的分紅比例或級距,估列員工分紅費用,減少稅後盈餘金額,等到期末年報出爐後,召開董事會通過員工分紅金額,若和財報估列數差異過大時,必須重編前一年度財報,到召開股東會通過的員工分紅金額,如果和董事會通過的還有差距時,則做為當期的變動調整,不再更改前一年度財報。



1.員工分紅自2008年開始將由盈餘分配改為列為公司費用,只是台灣會計制度與國際接軌的正確作法而已,對增進公司治理與財務透明度亦有積極意義。

2.台積電初步決定從二○○九年開始,員工分紅將從前一年度可分配盈餘的八%修改為前一年度稅後盈餘的一五%,現金及股票的比重將視當時的稅法採取對員工較有利的方式採用。

由此間接顯示,公司內部也認為原先按票面計算員工分紅之方式有低列實質所得之嫌,未來全部改按實際市價分紅及課稅,可充份回歸員工分紅為公司費用之本質。

3.而員工分紅未來在現金與股票分紅之比例將是觀察公司內部經營者對公司經營展望是否具信心之重要指標;若一家公司經營者對公司未來沒信心,分紅所得在總市價固定不變下,將會偏好現金分紅而捨股票。

4.台灣有很多高員工分紅電子股在現制下,每股EPS好像都很高、本益比很低,實際上,往往剛好相反,但是在錯誤及不完整訊息傳遞下,使得一般投資人、甚至法人做出錯誤評價認知,短、中期股價雖反應資訊而上漲,但當產業景氣趨緩或公司成長遇到瓶頸之際,公司員工及內部人因領先得知資訊,因而可於股價明顯下跌前售股,這將使長期投資高員工分紅公司的外部股東受到很大傷害。

這也是投資台股,很少股票能在長期持有下,還能賺到錢的!



5.最後,一定要記得,無論員工獎酬標的或工具為何,只要不是分配給原來股東之費用都是公司經營費用,它都應在公司損益表中明確呈現,任何的變化都應將其按市價計算列入評價標準;因為,公司經營的優劣應在公司產生現金或盈餘能力之差異,而非透過不同會計列帳方法來欺瞞外部投資人!



Q:員工分紅以市價課稅?

A:目前財政部的規劃是以市價課徵稅額!





員工分紅費用化造成之衝擊,如何克服是公司經營者之責任而非外部股東應該承擔,外部股東只管如何評價公司及決定用什麼價格買公司股票就可以了!

高員工分紅的公司,自然會產生高營業費用,及低每股純益,這是自然道理。



員工福利要好,很簡單!請幫所有股東多賺一些錢就好說!







《獵豹短評》

1.無論以什麼方式給予員工分紅,都改變不了員工並非股東的事實,因此,以任何衍生性商品為給付工具,一樣應費用化,算出真正的每股盈餘及公司產生之自由現金流量。

2.在台灣,很多資訊不對稱問題,主管單位及立法機關都難辭其究!

3.做一個聰明的投資者,無論他們玩任何花樣,都不會改變我對公司價值的評價方法,那就是:『不是付給股東的實體或非實體給付都是公司費用!都應從公司盈餘中扣除。』



引用自獵豹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trackback.php?blog_id=JaguarCSIA&article_id=6201191

感謝獵豹大大的文章讓我引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quariu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